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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认购问题多 你了解商品房认购流程吗?

发表于2017-11-30

在商品房认购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包括购房者对房子不满意,定金返还的问题;开发商制定的《认购协议书》存在缺陷的问题;签约正式合同时准备材料的问题等等,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看看关于商品房认购到底需要知道哪些方面。

  一般来说,从认购到正式签购房合同付首付,是5-7天的时间。这期间,我们应该准备好以下东西:1.首付款。2.身份证原件3.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需要户口单页的原件)。 4. 结婚证,单身者需要单身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需要盖章。5. 收入证明。这个往往开发商会给你准备好空白的格式,你只需要填了给单位盖章即可。6. 非太原市户口需要准备好社保记录或纳税证明。7.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缴存证明。


   这之前,买房要向开发商缴纳定金,那么关于定金需要注意哪些呢?

  

  由于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一方违约则会发生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结果。因此,买卖双方应在认购协议书中就签订正式合同过程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分别进行约定,以保护双方权益。


    现列举几种情形作为一个参考:
1、如果买方没有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再次签订认购协议书,从而导致双方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卖方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任何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协议书中确认的条件,如房号、价格、面积等进行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成,改动一方视为违约。如果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退回买方;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4、如果由于卖方本身不具备房屋销售(预售)条件而导致认购协议书无效,由卖方向买方返还定金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如果由于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真实而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6、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总之,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事项


  由于《认购协议书》大多是由开发商事先制订的,因此在部分条款上对于开发商更为有利,这些认购书在内容上通常存在下列缺陷:

1、内容过于简单。实践中有一部分认购书仅包括房屋地址、面积、价格等基本事项,而对于违约责任、定金的退还等重要条款却没有明确,这样会导致购房者不能全面了解交易条件。

2、约定不明确。一部分认购书中有这样的约定,“在签署本认购书后若干时间内签署正式预(出)售合同,逾期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但由于认购书没有明确约定造成没按时签约的具体因素,从而很可能最终签不成正式合同而造成纠纷。
在这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问题是,购房者在对项目的进一步了解中,可能会发现房屋并不理想,或者开发商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或者对正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一致而想退掉房子拿回定金,但由于有认购书的约定,定金很有可能不能返还。

   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什么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终止协议,索回定金。


发表于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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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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